服務條款

1.    服務說明

1.1    eSchoolPad Mobile Device Management (“ESP”) is an online software application (the “App”) licensed by ESP Limited (“ESP”、“我”或“我們”)授權的在線軟件應用程式(“應用程式”),可通過 Apple 或 Android 下載和使用已授權的 MDM 伺服器。它允許學校(“您”、“客戶”、“被授權人”或“用戶”)監控和管理學生的流動設備使用情況(統稱為“服務”)。).

1.2    ESP 提供的流動設備管理包括兩個關鍵功能: (1) 允許對受監管流動設備的通信和控制功能;(2) 作為軟件媒介或使用其他由 ESP 授權,便於與學生交流的的另一平台軟件。

1.3    通過安裝 ESP 並使用服務,您同意受以下服務條款和條件的約束(“協議”)。

1.4    如果您不同意本協議的全部條款,您不得使用本服務。本協議是您與 ESP 之間關於服務的完整且排他的協議,並取代雙方之前就該主題進行的所有討論和/或協議。

2.    最終用戶授權協議

重要提示:請仔細閱讀本最終用戶授權協議。任何下載、安裝 ESP 應用程式和使用其服務即表示接受本協議。

2.1    可用証

2.1.1    根據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ESP 授予被授權人非排他性、不可轉讓的有限授權,以根據本協議僅為被授權人個人的使用服務。我們還授予您一項不可轉讓、非排他性的授權,讓您擁有、管理和/或控制的流動設備上可下載和使用與服務相關的應用程式副本(統稱“可用証”)。

2.1.2    本服務中的所有專有權利和商業機密全部或部分均為 ESP(及其授權人)的專有財產,並受相關法律法規的保護。 除本協議明確授予的權利外,被授權人不享有其中的任何權利、所有權或權益。

2.1.3    未經 ESP 書面同意,不得轉讓、再授權或以其他方式轉讓或使用本協議或根據本協議授予的任何授權以使第三方受益。

2.1.4    被授權方不得全部或部分使用、複製、更改、合併、改編、修改、出租本應用程式或其任何副本。除非本協議或適用的法規明確禁止此類限制,否則被授權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對服務進行逆向編程或破譯程式。被授權方及有權限存取程式的人員均不得使用程式內容設計具有類似或相關功能的軟件予第三方。

2.1.5    被授權方承認,服務包括某些第三方軟件,ESP 已根據本協議的所有條款獲得了向被授權方再授權的權利,除此處明確規定的除外。

2.1.6    本服務可能包括某些第三方資訊服務(“第三方服務”)。被授權方可能在第三方授權方提供的第三方服務中擁有額外的權利。任何此類第三方授權和第三方要求的服務通知,用於管理被授權方對第三方服務的使用,均隨服務一起提供。通過接受本協議,被授權人特此同意遵守所有此類授權的條款。ESP 在本協議中就相關服務方面,只作為提供第三方服務的義務角色,並不會為第三方服務的第三方授權方提供服務。第三方服務乃由第三方授權人“按原樣”提供,有關第三方服務的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損害賠償(即使他們已被告知發生此類損害的可能性)、保證、賠償和其他義務。ESP 在本協議中提供的任何賠償皆不包括第三方服務的相關事項。上述任何內容均不影響 ESP 就整個服務提供的任何性能保証。

2.1.7    為了使用某些功能,被授權方可能需要下載程式內容、軟件和/或需要同意補充條款及細則。這些補充條款及細則特此納入本協議。ESP 可自行決定不時更改或補充本協議的條款。ESP 將在合適的商業層面上,向被授權方提供有關本協議的任何重大變更的通知。

2.1.8    由於服務的使用涉及第三方硬件、軟件和互聯網存取,被授權方使用服務的表現可能會受到這些元素的性能的影響。被授權方承認並同意,此類系統要求(可能會不時更改)是被授權方的責任,並且 ESP 不會根據服務提供最終用戶設備或存取權限。

2.1.9    本服務旨在用於正常的日常聯繫/連結。除非事先與 ESP 達成協議,否則任何與該目的不一致的服務使用都可能導致被授權人的服務被暫停或終止,該決定將由 ESP 自行決定並執行。

2.1.10    ESP 為配合最新的技術發展需求或遵守任何法規的必要,將保留終止服務或不時更改服務技術特性的權利,恕不另行通知。如果該服務被中止,ESP 須在三十 (30) 天內退還已中止服務的服務費用餘額(如適用)。儘管細節上可能存在差異,但技術特性發生變化的服務將具有最初授權的服務的功能和性能。ESP 還保留修復、改進和/或升級服務的權利,這導致 ESP 會隨時接需要約束、限制、暫停、干擾和/或中斷服務。

為配合最新的技術發展需求或遵守任何法規的需要,ESP 保留終止服務或不時更改服務技術特性的權利,恕不另行通知。若服務終止,ESP 應在三十 (30) 天內退還已終止服務的服務費餘額(如適用)。儘管在細節上可能存在差異,但技術特性變更的服務將仍具有最初授權的服務的功能和效能。ESP 也保留修復、改進和/或升級服務的權利,這導致 ESP 有可能需要不時約束、限制、暫停、干擾和/或中斷服務。ESP 應盡力在計劃維護之前提供至少一 (1) 個工作日的通知,並在緊急維護之前提供至少兩 (2) 小時通知,但我們承認,在某些情況下這或許是不可能的,在任何情況下,ESP 應採取合理的商業努力,在此類約束、限制、暫停、干擾和/或中斷之前向被授權人發出通知。

2.2    遵守當地法律

ESP 的服務和應用程式於 2014 年研製和開發。用戶均需負有遵守私隱和個人數據保護的所有適用法律之責任,包括但不限於進出口控制和相關法規。

2.3    無擁有權

所提供給用戶的應用程式僅屬授權性質,而非售予用戶。基於法律所要求和保障個人資料(定義如下)的範圍,ESP(及其授權人,如適用)擁有所有應用程式和相關服務的所有權限、擁有權和利潤,包括所有相關的知識產權,但您的帳戶資訊除外。本協議並非在進行銷售及傳達任何應用程式的任何所有權或與之相關的任何權益。ESP 的名稱、商標和與服務相關的產品名稱均屬於 ESP(或其授權方,如適用),並不授予以暗示、不容反悔或其他方式使用它們的權利或授權。ESP(及其授權人,如適用)保留本協議未授予的所有權利。

3.    帳戶資訊

3.1    帳戶資訊

用戶通過服務上傳、分發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的任何和所有資訊都稱為“帳戶資訊”。您對您的帳戶資訊需負全部責任,您需承擔使用您的帳戶資訊的所有相關風險,包括信任所有對其準確性、完整性或用作其他用途,或任何使您或任何第三方可識別個人身份的帳戶資訊的披露。您在此聲明並保證您的帳戶資訊不違反可接受使用政策(定義如下)。您不得聲明或暗示您的帳戶資訊是由 ESP 以任何方式提供、贊助或認可。ESP 沒有義務備份任何帳戶資訊,並且帳戶資訊可隨時被刪除。如果您願意,您需全權負責備份您的帳戶資訊。

3.2    授權

通過在服務中上傳、分發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您的帳戶資訊,您將自動授予和聲明,並保證您向 ESP 授予不可撤銷、非排他性、免版稅和全額支付的全球授權的權利,並獲授權可再授權、複製、分發、公開展示、公開表演、準備衍生作品、合併到其他作品中,以及以其他方式使用您的帳戶資訊在相關服務上顯示。

3.3    客戶反饋

如果您向 ESP 提供任何反饋或建議(“反饋”),您特此將反饋中的所有權利轉讓給 ESP,並同意 ESP 有權以它認為適當的任何方式使用此類反饋和相關資訊,根據私隱和個人數據相關的法律(定義如下),ESP 會將您提供給我們的任何反饋視為非機密和非專有資訊。您同意不會向 ESP 提交您認為是機密或專有的任何資訊或想法,並且您不會在沒有法律依據的情況下向 ESP 提供其他數據主體的個人數據。

3.4    可接受的使用政策

ESP 的“可接受使用政策”如下:

3.4.1    您承認您只會使用服務或應用程式來監控您是合法父母或監護人的人士使用的設備。您承認您不會使用服務或應用程式來監控任何 18 歲以上的人士使用的設備。對於使用通過服務或應用程式監控的設備的任何個人,您承認所有合法父母或監護人已提供知情同意以進行監控。

3.4.2    您同意不使用本服務上傳、分發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任何帳戶資訊 (a) 侵犯任何第三方權利,包括任何版權、商標、專利、商業秘密、精神權利、私隱權、宣傳權,或任何其他知識產權或專有權利;(b) 侵權、貿易誹謗、誹謗、虛假或故意誤導, (c) 騷擾、辱罵、威脅、有害、粗俗、淫穢或冒犯,或包含色情、裸露或圖形或恣意暴力,或宣揚針對任何群體或個人的任何形式的暴力、種族主義、歧視、偏執、仇恨或身體傷害,或在其他方面令人反感,(d) 以任何方式對未成年人作出傷害;(e) 構成未經請求或未經授權的廣告、促銷材料、垃圾郵件,垃圾郵件、連鎖信、傳銷或任何其他形式的重複或未經請求的資訊,無論是商業的還是其他的;(f) 違反任何法律、法規或合同義務。

3.4.3    您同意不使用本服務來: (a) 上傳或分發任何電腦病毒、蠕蟲、惡意代碼或任何旨在破壞或更改電腦系統或數據的軟件;(b) 未經他人同意(例如:使用 harvesting bots, robots, spiders, or scrapers)收集有關其他用戶的資訊或數據,包括電子郵件地址;(c) 禁用、過度負擔、損害或以其他方式干擾連接到 ESP 或授權方站點的伺服器或網絡(例如:發動拒絕服務的攻擊);(d) 試圖未經授權存取服務或連接到 ESP 或授權方站點的伺服器或網絡(例如:通過密碼挖礦);(e) 干擾其他用戶對服務、應用程式或 ESP 或授權方網站的享用。

3.5    審查和修改

我們保留自行決定審查任何帳戶資訊的權利(但沒有義務)。我們可以隨時出於任何原因自行決定刪除或修改任何帳戶資訊,而無需事先通知您。

4.   私隱和個人數據

4.1    私隱政策

我們的私隱政策針對解決家長客戶(“客戶”)獲得 ESP 軟件授權,監控和管理客戶子女(“個人”)的流動設備時的私隱和個人數據(定義如下)的問題和做法。

無論您是客戶還是個人,您的個人資料的私隱和安全都是 ESP 的首要考慮因素。我們希望確保您了解 ESP 的工作原理,以及通過軟件所收集有關您的個人資料將如何被使用,從而讓您感到安全,您的私隱權益在本政策的範圍內獲得尊重和保護。本私隱政策適用於我們所有的軟件和服務。通過我們的服務收集的資訊之使用,主要限於使我們能夠有效地提供服務和其他相關服務的目的。

有關 ESP 的私隱和個人數據保護做法,請參閱本協議所附的詳細私隱政策。

4.2    數據收集

ESP 已採取合適的技術措施、管理和操作流程來保護您與我們共享的資訊。但是,我們不能保證未經授權的第三方永遠無法破壞我們的安全措施並竊取、下載、篡改或將您的個人資料用於不正當目的。您承諾需要承擔提供個人資料的相關風險。

4.3    個人資料

《個人資料(私隱)條例》(香港法例第 486 章)(「該條例」)第 2(1) 條對「個人資料」一詞的定義如下:


「個人資料」指任何資料 – (a) 直接或間接與在世個人相關; (b) 可直接或間接確定個人身分的實際可行的資訊; (c) 以可切實存取或處理資料的形式。

個人資料的常見範例可能包括資料主體的: 姓名,身份證號碼,聯絡資料。

該條例規範: 個人資料的收集。個人資料的使用和揭露,針對直接行銷目的的使用和揭露有具體規定。 個人資料的保留,包括保留時間、準確性和安全性。 授予存取和更正個人資料的權限。

建議您閱讀並了解該條例規定您作為資料當事人的權利以及我們作為資料使用者的義務。

5.    流動應用程式

Apple App Store 和 Google Play 商店的流動應用程式

以下內容適用於您從 Apple App Store 或 Google Play Store 獲得的任何流動應用程式(“App Store 來源的應用程式”):您承認並同意這些條款僅適用於您和 ESP,而不是 Apple 或 Google,並且Apple 或 Google 對源自 App Store 的應用程式或其內容不承擔任何責任。您對 App Store 來源的應用程式的使用必須遵守 Apple App Store 或 Google Play Store 服務條款。您承認 Apple 或 Google 沒有任何義務為 App Store 來源的應用程式提供任何維護和支援服務。如果源自 App Store 的應用程式未能遵守任何適用的保證,您可以通知 Apple 或 Google,Apple 或 Google 將向您退還 App Store 來源應用程式的購買價格。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Apple 或 Google 對源自 App Store 的應用程式以及因任何不符合規定而導致的任何其他索賠、損失、責任、損害、成本或費用不承擔任何其他保證義務,任何保證將受這些條款和適用於 ESP 作為軟件供應商的任何法律的約束。您承認 Apple 或 Google 不負責處理您或任何第三方與 App Store 來源的應用程式,或您擁有和/或使用 App Store 來源的應用程式有關的任何索賠,包括但不限於: (i) 產品責任索賠;(ii) 任何聲稱源自 App Store 的應用程式不符合任何適用的法律或法規要求;(iii) 根據消費者保護或類似法律提出的索賠;所有此類索賠僅受這些條款和適用於 ESP 作為應用程式提供者的任何法律的管轄。您承認,如果任何第三方聲稱 App Store 來源的應用程式或您擁有和使用該 App Store 來源的應用程式侵犯了第三方的知識產權,ESP,而不是 Apple 或 Google,將在本條款要求的範圍內,對任何此類知識產權侵權索賠的調查、辯護、解決和解除全權負責。您和 ESP 承認並同意,Apple 或 Google 以及 Apple 或 Google 的子公司是與您對 App Store 來源的應用程式的許可相關的這些條款的第三方受益人,並且在您接受這些條款後,Apple或Google 將有權(且被視為已接受該權利)作為第三方受益人對您執行與您對源自App Store 的應用程式的許可相關的這些條款。

6.    保密

6.1    服務包含某些對 ESP 具有重大價值的機密資料。除非此處明確允許,否則被授權方不得使用或披露所述機密資料,或促使其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2    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基準結果或服務的任何功能測試或評估的結果,或將其用於除便利被授權方自己使用服務之外的任何目的。

6.3    被授權方同意遵守與服務相關的所有適用法律和法規,包括但不限於關於被授權方發送或接收的個人身份資訊,所有適用的私隱法律和法規。

6.4    通過使用服務,被授權方完全同意 ESP 和/或其關聯公司收集被授權方的個人數據,並同意 ESP 可以使用收集到的資訊,包括技術或診斷資訊、被授權方建議或反饋,以維護、改進和增強服務。

7.    無保證和免責聲明

7.1    ESP 排除並放棄所有明示、暗示或附帶的陳述、條件、條款和保證,由法律或其他方式產生,包括但不限於暗示保證、滿足、質量或適用性的條款或條件特殊用途。

7.2    免責聲明本服務按“原樣”提供,ESP 及其授權方不提供任何其他與此相關的明示或暗示保證。除本協議明確規定外,所有明示或暗示的條件、陳述和保證,包括但不限於適銷性、特定用途的適用性、不侵權、質量滿意或不干擾的任何暗示保證或條件,在適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特此排除資訊內容或源自交易、法律、使用或貿易慣例的過程,並且 ESP、其供應商和授權方明確否認。在不能排除暗示保證的情況下,此類保證僅限於明示保證期內。此外,ESP 及其授權方不保證服務的使用結果或服務沒有錯誤/錯誤或其使用不會中斷。本免責聲明構成本協議的重要組成部分。此外,由於不斷開發用於入侵/攻擊流動設備和軟件的新技術,ESP 不保證該軟件或使用該服務的任何設備、系統或網絡不會受到入侵或攻擊。ESP 不保證與第三方提供的服務或此類第三方提供的任何數據相關的任何服務不會出現錯誤或服務中斷。

8.    責任限制

在任何情況下,ESP 均不對任何利潤、使用、業務、數據或資訊的損失,或任何附帶的、間接的、特殊的、後果性的或示例性的損害負責,包括但不限於因預期節省或丟失數據,即使 ESP 已被告知、知道或應該知道其可能性,或因任何第三方的任何和所有索賠而導致的任何偶然、間接、特殊、後果性或懲戒性損害。

9.    彌償

9.1    ESP 應就第三方提出的任何索賠、要求或訴訟因由(“要求”)賠償被授權方,前提是其基於服務侵犯任何專利、商標或服務盜用任何貿易的索賠。服務所在國家/地區內任何第三方的秘密。上述賠償的條件是,被授權方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 ESP 此類要求,被授權方讓 ESP 單獨控制其辯護(以及任何解決或妥協的談判),並且被授權方應 ESP 的請求在其辯護中合作,並且費用,但如果被授權人願意,可以自費協助此類抗辯。ESP 將自行選擇並承擔費用: (a) 為被授權人取得繼續使用服務的權利;或 (b) 替換服務的非侵權版本,以使服務成為非侵權且仍符合適用規範。未經 ESP 事先書面同意,被授權人不得代表 ESP 依本節產生和/或承擔任何費用或開支。

9.2    ESP 不對被授權人提出的任何第三方聲稱基於 (a) 以本協議所允許的方式以外的方式使用服務的任何要求承擔任何責任;(b) 將服務與非 ESP 提供的任何產品結合使用,只要此類需求針對該組合。儘管有上述規定,我們不會就第三方服務給予任何賠償。任何第三方軟件的授權方可以延長上述第三方授權中的賠償。前述規定了各方的全部責任以及被授權方對此類要求的唯一和排他性補救措施。

9.3    被授權方應就第三方的任何索賠、要求或訴訟因由對 ESP 進行賠償,前提是該索賠基於被授權方或代表被授權方上傳到 ESP 服務上的任何內容非法或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索賠。權利或以其他方式導致對 ESP 的索賠。

10.    服務的期限和終止

10.1    本協議授權的許可證有效期為自服務開始之日起 12 個月(除非在 ESP 業務記錄中另有記錄),此後可續簽 12 個月,並在每次續約期限開始前預付年度服務費,但根據本協議,ESP 有權終止許可證的授權。

10.2    如果被授權人違反第 2 節最終用戶授權協議的規定,ESP 可以在書面通知被授權人後立即終止本授權和協議。如果另一方發生以下情況,任何一方都可以選擇在書面通知後立即終止授權和協議: (a) 違反本協議的任何條款,該違約在書面通知後 30(三十)天內仍未得到糾正對另一方的此類違約;(b) 無力償債或聲稱其無力償債,未能支付到期的一般義務,為債權人的利益提起或已對其提起任何訴訟、安排、接管或轉讓,或提起或已提起訴訟根據適用的破產法提出的任何呈請。

10.3    本授權因任何原因終止後,被授權人應立即停止使用服務。被授權人可以隨時取消年度服務用戶資格。計費將持續到您選擇的期限結束。對於您帳戶上的任何剩餘期限,我們不提供積分或退款。如果 ESP 因技術問題暫停服務,我們將補償被授權方實際暫停服務的時間。

10.4    終止服務

ESP 將在當前服務期限結束前向授權用戶發送電子郵件,提醒續訂服務。 如果您選擇不續約服務,未點擊電子郵件通知中所附的連結來完成註冊和付款流程,則您的服務將在當前合約期限到期後終止。

11.    一般事項

11.1    可分割性

如果本協議的一項或多項條款根據適用法律被認定為非法或無法執行,則此類非法或無法執行的條款應在所需的最小範圍內受到限製或從本協議中排除,以便本協議在其他方面仍然完全有效並根據其條款生效和執行。

11.2    通知

您有責任向 ESP 提供您最新的電子郵件地址。如果您提供給 ESP 的最後一個電子郵件地址無效,或者由於任何原因我們的通知無法通過電子郵件發送給您,而根據這項協議,ESP 發送包含此類通知的電子郵件的記錄仍將構成 ESP 按協議條款發出的有效通知。您根據本協議向 ESP 提供的任何通知應發送至:info@eschoolpad.com。本協議項下的所有通知必須使用英文。

11.3    不得轉讓

未經 ESP 事先書面同意,被授權方不得轉讓、轉讓或再授權本協議下的任何義務或利益(任何此類嘗試均屬無效)。ESP 可以全部或部分轉讓本協議。

11.4    延展性

本協議中,根據上下文擬在本協議終止後適用的任何條款,將在本協議終止後繼續生效。

11.5    寛免

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在特定情況下對本協議的任何違反行為的寛免,將不會作為對任何後續相同或不同類型的違約行為的寛免。任何一方未能在特定情況下行使本協議項下的任何權利,並不構成該方放棄在任何後續情況下行使相同或不同權利的權利。

11.6    完整協議

被授權方同意,本協議是雙方相互理解的完整且排他性的聲明,並取代先前所有與本協議主題相關的書面和口頭協議及通訊。 除非雙方授權代表以書面簽署,否則不得對其進行修改或放棄。

12.    管限法律

對於服務提供者向香港客戶提供的服務,本協議應受香港法律管轄並依香港法律解釋,但不考慮法律衝突原則。 雙方應接受香港法院的專屬管轄。 對於服務提供者的海外實體向香港以外的客戶提供的服務,應適用當地法律,除非雙方另有約定。

 
 
 

ESP 有限公司私隱權政策

 
 

ESP Limited(“公司”、“我”或“我們”)致力於保護您的隱私和個人資料(定義見《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第486 章《個人資料(隱私)條例》第2(1) 條)香港)。 本隱私權政策(”政策”)描述了我們從 ESP 流動裝置管理(”ESP”)軟體服務和相關行動應用程式的使用者(”客戶”或”您”)收集的個人資料的做法,以及我們的網站位於https://www.eschoolpad.com(統稱為”服務”)。

帳戶資訊

在 ESP 中,我們不收集個人資料。用於 BYOD 設置的資訊(包括學生和家長的電子郵件地址)是可選的,學校可以使用 ESP 自行與學生和家長進行通信。

在 ESP 中,我們僅收集您自願向我們提供的個人資訊。ESP 收集為您的 ESP 學校帳戶提供全面服務所需的某些個人資料。作為客戶,您可能會被要求提供建立 ESP 帳戶並履行我們對您的服務承諾所需的資訊,包括但不限於您的姓名和電子郵件地址。我們將您提供給我們的任何個人資訊視為高度機密。ESP 可能會將此個人資訊用於編輯和回饋、營銷和促銷目的、統計分析以及增強產品和服務開發。但是,除非本協議中另有明確規定或法律要求,否則您的個人資訊絕不會出售給任何公司,也不會與第三方分享。

帳戶資訊的使用

除了此處描述的其他特定情況外,ESP 可能會將收集的資訊用於以下目的:

1.    ESP 可以創建關於用戶人口統計和流量模式的匯總報告。此資訊可用於與補充 ESP 服務或協助我們努力擴展業務的第三方服務提供商進行談判。

2.    ESP 使用這些資訊提供服務,並可能進行審計、研究和分析,以維護、保護和改進我們的服務,確保我們網絡的技術運行,保護 ESP 或我們用戶的權利或財產,並開發新產品或服務。

除上述規定外,ESP 不會將您的任何個人資料(聯繫方式或地理位置)洩露給任何其他組織,除非:(1) 您給予 ESP 明確且具體的事先授權;(2) 我們將此類資訊提供給我們的子公司、關聯公司或其他受信任的企業或個人,用於代表我們處理個人資料,確保我們服務的正常運行,例如電子郵件服務提供商發送電子郵件代表我們(這些方同意根據我們的指示並遵守本私隱政策和任何其他適當的保密和安全措施來處理此類資訊);(3) 我們堅信存取、使用、保存或披露此類資訊對於 (a) 滿足任何適用的法律、法規、法律程序或可執行的政府要求,是合理必要的,(b) 執行適用的協議,包括調查潛在的違規行為,(c) 檢測、預防或以其他方式,解決欺詐、安全或技術問題,或 (d) 根據法律要求或允許,保護 ESP、其用戶或公眾的權利、財產或安全免受損害;(4) 您提出需要跟進的查詢、請求或投訴,我們與他人共享您的資訊以滿足您的查詢;和/或 (5) 如果 ESP 涉及其全部或部分資產的合併、收購或出售,您將通過電子郵件和/或我們網站上的顯著通知通知所有權的任何變更或使用您的個人資料,以及您對可能對您的個人資料做出的任何選擇。

追踪和位置資訊

ESP 不會收集和/或追踪源自您使用 ESP 的某些資訊,例如使用模式、旅行模式和交通模式。

ESP 與其個人資料由家長客戶提交並由我們處理的個人沒有直接業務關係。尋求存取或尋求更正、修改或刪除不准確數據的個人應將他/她的請求提交給 MDM 家長客戶(數據控制者)。如果客戶要求 ESP 刪除數據,我們將在 30 個工作日內回复該請求。

保存數據

ESP 將根據需要保存和使用這些個人資料,以履行我們的法律義務、解決爭議並酌情執行我們的協議。只要您的帳戶處於活動狀態或根據需要為您提供服務,我們就會保存您的資訊。

適用於客戶和個人的一般注意事項。

數據使用

當流動設備與 ESP 通信時,會導致數據與設備之間的傳輸,並且此類數據傳輸可能會導致向個人收取額外的運營商或服務提供商費用。ESP 不對任何客戶或個人因使用 ESP 產品或服務而產生的任何運營商或互聯網服務提供商數據成本或費用承擔任何責任。

電子郵件

當客戶或個人向 ESP 發送電子郵件或其他通訊時,我們可能會保留這些通訊以處理您的詢問、響應您的請求並改進我們的服務。ESP 反對通過電子郵件發送任何垃圾郵件,並且不會將客戶資訊出售給電子郵件列表或電話推銷員。如果我們的任何合作夥伴網站出於任何原因從事此類行為,ESP 將立即進行調查,並在適當的情況下停止與此類各方的服務。如果您收到提及 ESP 或其服務的垃圾郵件,請通過 info@eschoolpad.com 將詳細資訊發送給我們,我們將及時進行調查。

更正和更新您的資訊

作為 ESP MDM 家長客戶,您始終可以完全控制我們為您服務而維護的資訊。ESP 客戶可以通過登錄您的帳戶,隨時根據需要更改其個人資料。我們將在 30 個工作日內回复所有存取請求。

其他網站

ESP 不控制第三方網站對個人資料的收集,也不對其負責。對於第三方在其網站上實施的做法和政策,我們不承擔任何責任或義務,因此,它們不在本私隱政策的範圍內。您應該直接聯繫第三方網站的所有者,詢問有關他們的私隱慣例和政策的問題。

責任限制

ESP 不對任何客戶或個人的任何間接、後果性、偶然性、特殊或懲罰性損害或任何利潤、收入、數據或數據使用損失承擔責任。ESP 對由本政策引起的或與本政策相關的任何損害的最大責任,無論是合同還是侵權,或其他方式,應限於 $10000 港元,或客戶在過去 12 個月服務期限內支付的總服務費,以較低者為準。

安防措施

通過您預先選擇和輸入的用戶名和密碼的獨特組合,您的帳戶資訊將得到保密和安全。

語言

如果 ESP 為您提供了本私隱政策的英文版本的翻譯,則您同意該翻譯僅為您的方便而提供。私隱政策的英文版本適用於您與 ESP 的關係。如英文版本與翻譯版本有任何不一致之處,以英文版本為準。

附加資訊

我們可能會不時更新我們的私隱慣例,以配合資訊習慣的變化,並符合最新的市場和監管要求。如果我們進行任何重大更改,我們將在更改生效之前通過電子郵件(發送到您帳戶中指定的電子郵件地址)或通過我們網站上的通知您。我們鼓勵您定期查看我們私隱條例的最新資訊。

聯繫我們

如果您對本私隱政策有任何疑問,您可以通過電子郵件:info@eschoolpad.com 或郵寄至香港觀塘開源道 49 號 APEC 廣場 1509 室聯絡 ESP 的客戶服務中心。